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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DNA鉴定新闻:2次被捕被押9个月 DNA鉴定洗清双城农民6年冤情

发表时间:2020-04-28 09:43:11关注:6277
     2009年5月4日,双城市兰棱镇农民王亚林从吉林扶余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经近一年的缜密侦查,并通过DNA鉴定确认,2003年5月3日凌晨发生在兰棱镇的抢劫强奸案,犯罪嫌疑人为吉林人吴某。获得这一消息后,王亚林泣不成声,6年来埋在心头的阴霾一扫而光。

    6日、7日,记者采访了双城市警方、法院、当事人王亚林,并依据双城市检察院的“刑事抗诉书”、双城市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哈市中院“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件,理清了本案的来龙去脉。

    下班途中路过警局,打工农民糊涂被抓

    据描述,2003年5月3日凌晨1时许,一男子闯入兰棱镇居民袁某家。该男子将袁某家电闸拉下,又将窗户玻璃打碎进入室内。屋里只有袁某和两岁孩子。男子翻走30多元钱,两次将袁某强奸。 还用自带的手电照明,翻箱倒柜找钱。 趁男子不备,袁某跑到相距十几米远的铁路护路队求助,护路队人员护送她到兰棱公安分局报案。

    2003年5月4日18时许,瓦工王亚林下班回家,从兰棱公安分局门前经过时,一名正在刷车的协警员感到王亚林的体貌特征与被害人袁某描述的嫌疑人十分相近,马上向值班民警报告。一辆警车追上来,把王亚林带到分局。约半小时后,警方把受害人袁某接到分局,袁某指着王亚林说“抢劫、强奸我的就是他”,王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

    此间,王亚林的妻子、岳父和岳母3人作证说,5月3日凌晨1时许,王亚林正与妻子、儿子在岳父家的西屋睡觉,根本没有外出,不可能作案,但证言没有被采信。当年6月5日,王亚林被双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审案一波三折,王亚林放了又被抓

    2003年9月28日,双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王亚林于2003年5月3日凌晨1时许潜入袁某家,抢劫人民币30余元后,对袁某先后两次强奸,并抢劫金耳环一副后逃离现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为被害人陈述及辨认、证人证言、案发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及提取的王亚林穿的迷彩服、手电筒照片。

    王亚林则否认犯罪事实。他的律师也辩称,检察院指控王亚林犯强奸罪,但是公安机关提取了王亚林和被害人的内裤,没有精液化验结果;指控王亚林犯抢劫罪,没有缴回的赃物,没有现场提取王亚林的足迹和指纹;所有的证人证言,证明效力很弱。

    据此,双城市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亚林犯抢劫罪、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年10月31日宣判王亚林无罪。

    11月7日,王亚林在关押了180多天后,被无罪释放。然而,王亚林刚享受几天自由心头又罩上了阴影。11月11日,双城市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依法向哈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004年4月,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审理王亚林抢劫、强奸罪一案中,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依法裁定撤销双城市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2004年4月9日,王亚林再次被逮捕。4月30日,双城市法院对王亚林重新立案。

    两次DNA鉴定排除王亚林犯罪可能,但“嫌疑”帽子脱不掉

    重审过程中,王亚林向法官提出, 对作案现场遗留物做DNA鉴定,法院研究同意对袁某保留的内裤精斑做DNA鉴定。2004年6月14日,省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对王亚林、袁某及其丈夫分别做了DNA鉴定,结果表明,遗留的精斑不属于王亚林、袁某丈夫。7月5日,在双城市检察院要求下,该协会再次做鉴定,再次排除了王亚林强奸袁某的可能。

    7月14日,双城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法院发出“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当日,法院决定对王亚林取保候审,7月26日,法院解除了对王亚林的取保候审。

    两次被关押280天,王亚林就此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提出索赔,他得到的答复是:经2005年6月17日双城市政法委会议决定,王亚林涉嫌抢劫、强奸案件,继续侦查,不予撤案。索赔一事就此搁浅。

    6年里妻离子散,一家人远走他乡

    “涉嫌犯罪”的王亚林,生活彻底改变。

    王亚林回忆,2004年春,为了筹集打官司费用,他父母低价卖掉了3间砖瓦房。因为居无定所,也因受不了儿子案件带来的精神压力,2004年秋天,老两口双双远走他乡,到河北廊坊打工谋生。

    从18岁开始就当了瓦工的王亚林以前跟着师兄弟们干瓦工活儿,每年都能挣回万八千元的。2004年被释放后,他找到师兄弟们想一起干活,都被婉言谢绝。几次碰壁之后他明白了,他的案子没有定论,人们都用“嫌疑犯”的眼光看待他,年轻女子们见了他更躲得远远的。

    因受不了舆论的压力,2005年,妻子与他离婚,5岁的男孩由王亚林抚养。离婚后的王亚林居无定所,带着儿子到亲属家轮番“蹭饭”吃。2007年,心疼外孙子的姥爷把孩子接了过去,王亚林远走他乡,到没人知道他底细的佳木斯打零工。

    王亚林说,最痛苦的记忆是儿子的哭声。去年初冬,儿子哭着在电话中问父亲:“同学骂我是强奸犯的儿子,爸,啥叫强奸犯,咱不当强奸犯。”王亚林泪流满面,无言以对。

    吉林警方两赴双城,案情真相大白

    据警方介绍,2008年7月,吉林扶余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故意毁坏国家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归案后交代,2003年5月3日凌晨,潜入兰棱镇一居民家,将一名带着孩子在家睡觉的妇女两次强奸,他同时交代了另外十多起强奸妇女案。

    当年底,扶余警方到兰棱派出所核实情况,吴某交代的作案过程,与袁某的报案吻合。今年4月底,扶余警方把吴某带到兰棱镇指认犯罪现场。经受害人辨认,DNA鉴定证明,抢劫、强奸袁某的正是吴某。

    昨天上午,王亚林接到正在河北打工的父母的电话,两位老人得知儿子的冤情昭雪,抱在一起又是哭又是笑,他们对王亚林说:“虽然我们一直相信你没有犯罪,但罪名没有洗脱之前我们抬不起头来啊,这回我们可以把腰板挺起来了,过几天我们就回家看儿子和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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