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鉴定结果显示,疑似李明家人的三名男子与李明“符合亲缘认定”,民警后从其家人口中得知,李明因30多年前偷了生产队一头牛后便长期“潜逃”在外,30多年来,他与家人一直没有任何联系。
5月20日下午3时许,在淮阴区南陈集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名60多岁的男子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挂涟水牌照的货车当场撞死,但面部已无法辨认。民警从其口袋中翻出一张2008年4月份由南京颁发的一张暂住证,上面显示该男子名叫“李明”,61岁,淮安金湖人。但细心的民警一看就知道该暂住证是假的,因为上面没有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一致的章印,而且金湖居民身份证开头号码是320831,而暂住证上显示的是淮阴区的身份证开头号码320821,后经网上查询,果然在淮阴区与金湖县都没有此人。那么死者李明到底是谁?于是民警开始在其车祸地点周围进行走访,得知李明长期流浪在淮阴区境内,谁家办喜事他就会去说几句喜话讨点零钱或香烟来维持生活,逢年过节也不见他回家,也没有他人来看望他,周围老百姓看他可怜,有时就将其收留在家中。但听其口音可能是金湖人,且该男子一直称其姓李,但具体姓名没有任何人知道。是直接将李明的尸体走无名尸程序处理,还是接着寻找?在走访调查两天后,事故处理民警徐登祥突然想起自己有一王姓朋友在金湖某单位上班,她对各乡镇应该很熟悉,于是他带上暂住证上李明的照片赶到金湖请朋友帮忙。首先他们从该县李姓集中居住的的吕梁、金北等乡镇查找,再从居住相对分散的李姓居民处查找,但都没有人认识照片上的李明。眼看一天下来毫无结果之时,在他们寻访的最后一个乡镇——闵桥时,遇到一镇政府李姓退休干部告诉他们在该镇一偏僻处只有四户人家,而且全部姓李。但当他们赶到这四户人家将李明的照片拿出时,也没有人认识。就在他们感到失望时,四户人家其中一人说到:“在我小时听说一个姓李的因偷了生产队一头牛,后怕公安抓他就跑了,不知道是不是照片上的李明”。
闻听此言,徐登祥与其朋友立即兴奋起来,并通过该人找到疑似李明的侄儿,但侄儿看到照片也不敢确定照片上是否就是他的叔叔李明,况且他叔叔的原名叫“李鸣”(化名),在30多年前因偷生产队牛 跑掉后一直与家人没有联系,他的家人也因此从原来乡镇搬走。虽是一字之差,但徐登祥隐隐约约感觉到已快要找到李明家人,并通过其侄儿找到李明的“老婆”与其三个“儿子”。看着照片上的李明,他的“老婆”眼睛显得有些湿润,嘴里一直喃喃自语:“像,有点像”,她哭着告诉徐登祥,自己丈夫因偷牛跑出去已30多年杳无音讯了。见此情景,徐登祥决定让她的三个儿子到交警大队做DNA鉴定。经过十多天的等待,昨天上午,一份结论为“李明与三男子符合亲缘认定”鉴定结果终于出来。徐登祥告诉记者,当他将此消息告诉李明老婆时,她在电话里一阵痛哭,表示即日来认领其丈夫的尸体,而三个儿子则无动于衷。
那么李明当年偷生产队一头牛便“潜逃”在外30多年就是否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克权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当初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最多经过20年将不再追究李明的法律责任,因为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反之则不受刑事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