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忠孩子非亲生,丈夫难承受旁人闲话提出离婚,现年39岁的杨贾,其妻子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婴,经做福建亲子鉴定后发现,小孩非杨贾亲生。他起诉至法院,向妻子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11月17日,田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女方赔偿男方3000元。
妻子怀孕,早产生下一对男婴
杨贾家住田阳县某乡,由于长期外出打工,他到了35岁仍是单身。2004年初,经亲戚介绍,他与邻村比他小10岁的陆怡相识,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当年春节过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并在一起同居。
2005年2月16日,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杨贾发现妻子的电话很多,怀疑妻子有外遇。对于丈夫的质问,陆怡总是含糊其词搪塞过去。2007年春节后,杨贾要求妻子一起到田阳县城打工,但陆怡坚持要去百色市区找活干,夫妻因此聚少离多。2007年6月份,陆怡将自己有喜的消息告诉丈夫,杨贾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陆怡非常不高兴。她很生气地说:“如果你这样认为,我就不生了。”杨贾心想,万一孩子是自己的,岂不是错怪了妻子。于是杨贾同意妻子把孩子生下来。
2007年11月19日,陆怡生下了一对双胞胎男婴。消息传出,杨家上下沉浸在一片喜悦之中,杨贾更是高兴极了。
一纸鉴定,孩子非自己亲生
在医院里,医生对婴儿进行例行血型检验,并将检验报告单交给杨贾,检验单标明婴儿的血型为A型。杨贾一下子傻了:自己的血型为O型,妻子的血型为B型,按常理,他们孩子的血型不可能是A型。杨贾问医生是不是搞错了,但医生肯定地说没搞错。杨贾的情绪一下子低落到极点。过后,杨贾将婴儿血型一事告诉一亲戚。亲戚建议他去做福建亲子鉴定。在婴儿满月后,他带上妻子和婴儿一起到南宁进行亲子鉴定。从南宁做完鉴定回去后,陆怡便带着两个婴儿回娘家,不再理睬杨贾。几天过后,出来的鉴定结果认定婴儿非杨贾亲生。当时正值新年到来,人们高高兴兴喜迎新春,杨贾却感到很痛苦。
遭人闲话,难承压力提出离婚
杨贾内心斗争了很久,最终他会想起妻子和那对可爱的双胞胎。有人劝他,事已至此,把小孩抚养长大,也会有感情的。2008年2月25日,考虑再三的杨贾和几个亲戚一起,把陆怡母子3人从娘家接了回来。杨贾当着陆怡的家人表态说:“我会好好对待陆怡母子。”
回到村里,夫妻倒没有大吵大闹,但两人之间话越来越少,彼此心里像隔着一堵墙。更让杨贾难过的是,村里人风言冷语,说他“帮别人养孩子,长大了还是别人的”。还有人说:“杨贾生育能力可能有问题,要不……”在沉重的思想压力下,杨贾于8月21日将陆怡母子送回娘家。9月17日,他起诉到田阳县人民法院,要求与陆怡离婚,小孩由陆怡自行抚养。
法院判决,男方获赔3000元
杨贾诉称,陆怡欺骗了他,背着丈夫与别人生子,完全违背了夫妻应有的道德准绳。鉴于陆怡以后还要抚养两个小孩,生活压力比较大,他放弃要求陆怡赔偿在生产期间由他交的住院费用8000多元,但要求陆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陆怡辩称,在怀孕期间,杨贾曾怀疑胎儿不是自己的,双方曾商量是否生下小孩,她的意见是不生下小孩,但杨贾却说不管是谁的都要生下来。另外,亲子鉴定出来后,杨贾明知小孩非亲生,仍将他们母子接回去,所以她认为杨贾在本案中也有过错,她不存在欺骗杨贾的问题,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认为,陆怡在与杨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隐瞒怀孕真相欺骗杨贾,生下双胞胎男孩,致使夫妻感情破裂,陆怡应承担过错责任。杨贾请求离婚,陆怡同意离婚,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因两个小孩不是杨贾亲生,故小孩应由陆怡自行抚养。陆怡婚外与他人生子侵害杨贾的人格尊严,给杨贾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杨贾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赔偿数额为30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