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引入亲子鉴定查证违法生育
针对一些非婚生育对象违法生育后逃避法律责任的现象,新规赋予了人口计生部门职权。对有明显证据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生育且拒不承认的,经省政府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计生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配合进行技术鉴定,并做好保密工作。
对利用超声等技术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除了对个人进行处罚外,新规还增加了对单位的处罚规定。
独生子女奖励办法由省政府单独制定
自愿终身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优待。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发放,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解决。
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发给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
专家生育第二胎最好间隔3年
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二胎取消了4年间隔期,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妇产科教授张蔚认为,生育第二胎最好是间隔3年左右时间。
张蔚说,过去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第二胎间隔4年”的时间有点长,很多产妇已经属于高龄产妇,生孩子对产妇身体健康不利,对下一代也有影响。
“当然,也不是间隔时间越短越好。”张蔚说,产妇生育第一胎后,要给孩子哺乳,而一个完整的喂奶期是婴儿在1至2岁期间,这个时候更需要悉心照料。如果这时候再生育第二胎,两个孩子很难保证照料好。“综合来看,一般最好间隔3年左右时间。”
取消再生育4年间隔期
原条例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间隔期必须在4年以上。
新条例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国家工作人员重婚生育一律开除
原条例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从孩子出生三个月起连续3年不得晋升职务,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新条例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再婚夫妻生育政策适当放宽
原条例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才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新条例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