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中清理清查从4月份开始至6月底结束,主要是对2004年以来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查和纠正三个方面的问题。即违反法律和规定下放土地登记权、擅自增设土地登记机构等主体性违法问题;违反规定随意简化或增设土地登记程序和环节等程序性违规问题;登记发证资料不全、权属来源不清、内容不真等实体性违规问题。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市、县要严格对照《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土地登记办法》及《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登记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和规定,在对2004年以来登记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全面统计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不重、不漏,定性准确,纠正到位。同时要加大长效机制建设力度,使登记发证违法违规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抑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