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河南省已在漯河、焦作、信阳、鹤壁、许昌、安阳等6个省辖市和郑州市金水区开展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并制定了《河南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试点操作指南》指导试点地区的工作。
在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中,河南省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一律实行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突破了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期限要求。2008年,河南全省有2900起农民工和6930起老年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全部得到了法律援助。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河南省司法厅决定今年进一步在全省困难群众、残疾人和农民工中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其核心是有问必答,有案必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全面开展,河南省司法厅从4月10日起,在省、市、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开通了统一号码、相对集中管理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还将在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使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更加畅通,方式更加便捷。
法律援助是政府提供的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律师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专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问题。11年来,河南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直接为27.4万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为150万多人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使近180万人从中受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