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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DNA鉴定新闻:富豪遇害 私生女拿DNA亲子鉴定文书要遗产

发表时间:2020-04-28 09:43:11关注:4948

富豪遇害 私生女拿DNA亲子鉴定文书要遗产

      今年2月,一起凶杀案震惊十堰:50岁的富豪王大刚在办公室被人杀害。公开资料显示,近10多年来,王大刚在十堰先后开发了多个房地产项目,累计建成各类商品房50余万平方米,年销售额过亿元。

王大刚遇害没几天,本报就曾两次接到一匿名女子的电话,称王大刚有个非婚生的6岁女儿,就住在十堰城区……

两个月后,匿名女子再次来电,称王大刚的私生女已做DNA鉴定确认。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本报记者赴十堰进行了采访。

6岁女孩递上起诉状

要求平均继承富豪遗产

日前,匿名女子向记者提供了民事起诉状、十堰市中级法院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DNA鉴定文书。她再三强调自己只是“知情者”而非当事人。记者从法院查证了这些司法文书。

十堰中院于3月19日立案受理这起继承权纠纷案。起诉状上的信息表明,作为原告的王小媛生于2002年9月,法定代理人为其生母刘芳(41岁)。被告是王大刚的妻子和儿子。

刘芳请求法院确认王小媛是王大刚的非婚生女儿,且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对王大刚的遗产进行界定并由王小媛平均继承。

4月8日,十堰中院将王小媛及刘芳的血样送到十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委托该所对王小媛与王大刚和刘芳是否有亲缘关系进行鉴定。

十堰中院相关人员透露,王大刚的血样是他遇害时,十堰市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时采集的血样。

4月16日,鉴定书下达,结论是:王小媛与刘芳和王大刚具有亲缘关系的可能性大于99.9999%(如图)。

纸包不住火

隐藏多年的婚外情浮出水面

刘芳始终不与记者见面,而报料的匿名女子自称对王、刘二人的婚外情相当了解。

据其介绍,刘芳以前在十堰城区经营酒店。从1999年开始,王大刚经常到刘芳的酒店吃饭。当时双方达成协议,先吃饭,然后用王大刚开发的商品房抵饭钱。2001年,二人关系升温。当时,双方都知道对方有家室。

2001年底,刘芳怀孕,到武汉养胎,王大刚经常到汉看望。怀孕7个月时,B超检查发现是女孩,王大刚不悦,要求处理掉,但刘芳执意要生,两人为此闹起矛盾。

2002年9月,刘芳在武汉生下孩子。匿名女子介绍说,刘芳期盼婚姻,但王大刚却迟迟给不了,两人矛盾不断升级。

2003年7月28日,孩子尚未满周岁,王、刘二人“在共有感情和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各自在未离婚的情况下生育一女孩(女方后来离婚)”,王大刚同意支付女孩抚养费50万元、补偿刘芳50万元。刘芳“同意承担全部扶养义务20年,女孩20岁后的归属和扶养问题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

协议中还约定,20年内刘芳“必须承诺不公开双方及与孩子的关系,以免造成社会影响损害对方的名誉和家庭。”

协议中的“违约责任”约定为:“在规定的期限内,甲方不得再找别的女人鬼混或成家,乙方只得与原夫成家,不得再找其他男人鬼混或成家。”

但是,这份由王、刘签字画押的《协议书》并未顺利执行,两人再次发生纠纷。2004年10月9日,双方在中间人的调解下,签订《承诺书》,由中间人于一周内代王大刚支付原协议中的女孩抚养费47万元,另外,中间人还替王大刚补偿女孩抚养费5万元。“此款到后,王大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刘芳联系,刘芳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王大刚提出经济及其他任何要求,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王大刚及其家人联系。”

匿名女子称,这笔钱付清后,王、刘二人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两个女人的首次见面

王大刚的妻子何秀接受记者采访时,数度落泪。

何秀说,王大刚遇害前,全家人压根儿就不知道刘芳的存在,更不知道还有个孩子。结婚27年了,她一直很信赖丈夫,丈夫责任心很强,很顾家,对妻儿一直很好,更没有向她提过离婚。

何秀说自己从不插手丈夫的工作,也很少参与他的应酬,她只是默默地照顾好家和孩子,让丈夫工作起来没有后顾之忧。

何秀证实,在王大刚的葬礼上并没有看到刘芳,直到3月初,刘芳拿着与王大刚生前签订的协议找到儿子,她才知道刘芳及其女儿的存在。

何秀说:4月中旬,法院委托做DNA鉴定后的一天,她约刘芳到家里面谈,她想弄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在王大刚生前设计并种满了蔬菜、花果的后院,两个女人首次相遇了。

何秀回忆说:当时刘芳低头不语,她承认伤害了王大刚的家庭,但她同时坚持,女儿王小媛是她和王大刚生的,一定要争取女儿的继承权。

何秀表示:依照法律程序,如果小女孩真是王大刚的骨肉,她会按照法律的规定给孩子应该继承的遗产。

匿名女子转述刘芳对这次见面的陈述是:当时,何秀简单问了她和王大刚是何时认识的,然后问她有什么要求。刘芳说想知道公司的财务状况。何秀最后表态:不管鉴定结果如何,她都可以认下这个孩子,就当是领养了一个女儿。

妻儿对DNA鉴定持异议

这个离奇官司才刚刚开始

享年 50岁的王大刚和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均已成人。

王大刚遇害后,其26岁的儿子临危受命,出任公司董事长;正在读硕士研究生的女儿也回到公司参与管理。

王大刚的儿子告诉记者,刚回公司不久,他就在办公室接到匿名电话,但对方总是不说话,电话一接通就挂断。反复几次,对方终于摊牌,说自己与他父亲有一个6岁多的女儿,并提出孩子继承遗产的问题。

面对突然冒出来的妹妹,王大刚的儿子当时就懵了,他无论如何不相信这是真的。

过了几天,刘芳找到王大刚儿子的办公室,并带来了有关协议书。他当时表示,这个证据不充分,如果有更充分的证据证实,他就认下这个妹妹。

据匿名女子转述,刘芳是在王大刚“头七”过后的首个周一给王大刚的儿子打的电话,“他当时态度很好,说在父亲的抽屉里发现了小姑娘的照片,知道有人会来找……”

匿名女子介绍说,得知王大刚遇害后,刘芳曾想带孩子去看王大刚最后一眼,未果。王下葬后,刘芳曾与王大刚的儿子、妻子见面谈过王小媛的继承权问题,但遭到拒绝。

3月18日,在王大刚遇害的第23天,刘芳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6岁半的女儿将王大刚的妻子和儿子告上法庭。

对于王小媛,王大刚的妻儿均表示不相信;但他们也表示,一切须用事实说话,如果事实真是那样,该给的他们不会在乎。

对于目前的DNA鉴定结论,王大刚的妻子和儿女均持异议。他们表示,在采集王大刚的血样时,没有家属在场。相关部门在采集刘芳母女的血样和送检时,也没有征得王家的同意,所以鉴定样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都有待证实。目前,他们已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因为可以理解的原因,本文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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