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女儿非亲生 男子向妻子情人索抚养费
亲子鉴定结果证明女儿小燕(化名)的确非自己亲生后,郭海要求女儿的生父张某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和自己的精神损失费。
5月4日,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抚育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被告张某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推定双方父女关系成立,并判决张某支付郭海10年间抚养小燕的各项费用共计4.6万余元。
1997年,在阿瓦提县做生意的郭海与妻子梅子(化名)结婚。由于生意红火,郭海度完蜜月不久,便丢下新婚妻子外出到全国各地忙生意,总是两三个月才回来一趟。第二年年底,梅子生下了小燕,郭海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幸福之中。随着女儿的一天天长大,郭海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但一些关于妻子与邻居张某的风言风语让郭海觉得很不舒服。听得多了之后,郭海也觉得女儿长得不像自己。
2008年8月,郭海和小燕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为小燕与他是非亲生父女关系。郭某回来后追问妻子,梅子只得承认小燕为她与邻居张某所生。郭海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梅子离婚,并要求梅子与张某共同赔偿他养育其女十年的各种费用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张某否认了与小燕的父女关系,并拒绝进行亲子鉴定。阿瓦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海出具了医院开具的医学证明,同时根据梅子的证词,可以推定小燕和张某的亲子关系成立,判决被告张某支付郭海各项费用共计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