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关于警察抓错人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最受人关注的当属“小学女生卖淫案”。昆明小学生刘芳芳、刘莉莉两姐妹在自家门口被警方拘捕,理由是她们涉嫌卖淫。后来,两姐妹经法医鉴定处女膜完整,方才讨回了清白。
实在奇怪,警方在抓人之前,难道就没有进行前期的摸查工作?难道就没有对被抓捕对象的身份进行核实?这样不分青红皂白乱抓人,还哪有一点责任心可言,简直是拿公民不当回事、拿法律不当回事啊。
其实,仔细对比警察抓错人的不同案例,会发现有一些共同点,比如说执法当中的“暴力倾向”。蔡海武在强行抓捕过程中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小学女生卖淫案”中,也给当事人亲友的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在九佛派出所副所长道歉时的解释中,我们得知由于治安指标增加了50%,警察只好“去抓”。真是一语道破天机,所谓的“治安指标”,才是造成警察草率执法、野蛮执法的根源。真不理解,这样既不科学又没人性的指标是怎么制定的。□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