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石家庄市将通过制定严格的“无烟学校标准”、完善申报评审程序等,全力创建“无烟学校”。这是记者从石家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获得的消息。
据悉,根据此次创建活动制定的《无烟学校标准》,“无烟学校”应做到:学校职工不在工作环境中吸烟,如要吸烟,只在指定地点吸烟,并设有吸烟室;来访者不在学校吸烟,学校要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措施,学校非吸烟点应无烟蒂;学校职工、来访者吸烟的指定地点应远离不吸烟者,如果在室内,应该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状态。
同时,石家庄要求学校应定期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让职工了解《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及掌握烟草危害健康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院内的小卖部、商店不出售香烟。按照要求,“无烟学校”民意调查不吸烟人对学校控烟满意率需达95%及以上。学校若申报“无烟学校”,需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评审合格的学校,由石家庄市教育局、市爱卫办授予“无烟学校”称号,悬挂“无烟学校”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