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被判3年儿子还要上诉
法庭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因儿子对该案的发生有过错,刘老汉持枪故意杀人致儿子重伤,属故意杀人未遂。据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同时,法院判刘老汉赔偿儿子经济损失7.9万元。然而,儿子对判决结果不服,表示将继续提起上诉。
刘老汉和长子长期以来因为家庭琐事早已结怨。2005年3月28日晚8时许,儿子和父亲因房屋问题打起来。刘老汉取出猎枪打伤了儿子脖劲处。儿子也挥着木棒打伤了父亲。后经法医鉴定,刘老汉伤情为轻伤,儿子伤情为重伤。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老汉提起公诉。庭审中,儿子当庭向老父亲索赔经济损失48万余元。但刘老汉果断拒绝,表示没有能力,也不愿意赔偿,仅表示要将30多年的养育之恩与儿子一笔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