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以往,刑释解教人员户口从司法场所迁回原户籍地时,按照惯例其户口簿上均留有从监狱、少管所、劳教所释放迁入等户口迁移轨迹记载,从而对这些人员的就学、就业、信贷等产生一定影响。2003年,公安部推出三十条便民措施,取消了被判徒刑等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省去从户籍地到服刑场所的迁入迁出环节,而此前南京受处理的两万余名人员的户口簿上仍不同程度地留有相关前科劣迹的记载。
南京警方在“大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认为,曾经走过弯路的这部分公民已经受到了应有的刑事惩罚,回归社会后应享有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消除他们户口簿的违法犯罪记录,能更好地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因此,在遵照相关法规前提下,南京警方集中开展面向有前科劣迹人员的“暖心行动”,全市148个户籍派出所对辖区人员进行了全面检索、梳理,免费更改相关人员的有关项目信息后,逐人打印出新的户口簿内页,由社区民警组织发放,原户口簿内页全部收回。今后新释放人员申请落户时,公安机关发放户口簿也一律按新规定执行。
在此次集中清理中,如果户口簿迁出地一栏中含有“监狱、劳改场所、少管所、收教所、看守所”等,反映为司法场所释放的,将不录入具体司法场所名称,而改为录入司法场所所在地区县及具体门牌地址。
警方介绍,消除户口簿违法犯罪记录,并不等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无条件保护。对于保险、教师等特殊行业对居民违法犯罪记录的调查要求,公安机关将积极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