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在市教育局举办的“2009年教师教育暨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公布了这一消息。目前,合格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一共140所,民语系的有6所。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取缔的232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中,其中48所是因年审不合格而被依法取缔。被依法取缔的教育机构普遍存在没有达到教育、行政、民政、劳动部门等审核并批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在办学条件和环境上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合格师资、教育教学质量不能保证、教学用地不合要求、办学条件差等方面的因素。一些被取缔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还存在着假借内地名校名义招生、搞虚假广告、无效承诺等违法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