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凤鸣说:“没人愿意打官司,走进法院的群众对法律知识茫然、对法庭氛围紧张、对处理结果担心,种种惶惑、焦虑、期盼……,把人压得喘不气来,作为法官,要时刻想着便民、利民、亲民、为民,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成为百姓的贴心人。”
“为老百姓着想,做老百姓的贴心人”,这是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之一。他们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载体,重新审视以往的审判工作,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与民不便、无利于民、人民群众希望改进的问题,进行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和完善,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
从走进农村到走近农民的心里
佳木斯是农业大市,有耕地面积2363万亩,占三江平原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55%。
然而,“常办涉农案,不知三农事”的“门槛”,却一度成为影响法院审理涉农案件时的阻碍,影响了办案效果。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如何办好涉农案件,被作为办案“瓶颈”问题,成为全院法官热议的讨论课题。“必须了解农业、农村、农民。而最主要的,是了解农民,理解农民,亲近农民,和农民成为朋友,与农民心贴心,才能知道农民想什么、有什么样的司法需求,才能真正办好涉农案件。”通过讨论,大家逐步形成共识。
最终,一支由一百余名来自中级法院法官组成的体验队伍,分批走进乡村,一次史无前例的“法官进村”活动随之拉开序幕。
租住在农家院,和农民吃住在一起,面对面地了解农民淳朴的思想;参加农业劳动,体会农民兄弟面朝黄土被朝天的艰辛;围坐在炕头与农民兄弟畅所欲言,开一次“闲谈会”,在没有特定身分约束的场合下,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民之中,解决农民的法律困惑。平时高居于公堂之上的法官们第一次身临其境地体验到了农民兄弟的辛苦;第一次真正地了解到了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对“衙门口”那股无名的惧怕;也是第一次真正知晓了诸多涉农案件发生的缘由,如一垄地土地纠纷的由来,一条土坝侵权案发生的缘由……同时,法官们也看到了,农民对法律的那种发自内心崇敬。
“‘法院高高在上、法官高不可攀’的思想,是挡在农民兄弟和法官之间的一堵墙,想要以法律的手段帮助农民兄弟,让农民兄弟真正认识到‘执法为民’的真谛,就要将这堵墙彻底铲除。”一周的体验活动,使法官们如梦初醒。
农村一行的所见、所闻、所感,深深地触动了法官们的心弦,在此后的工作中,中级法院的服务方式发生了明显的转变,“一声问候、一把折椅、一杯开水、一番暖心话”的服务方式,在无形之中成为了每一名法官接待群众的习惯。北方的冬季寒气刺骨,然而,中级法院的接待大厅却永远温暖如春——群众一进门,就有轮流值班的干警热情引导,将前来开庭、调解的百姓送入审判庭、调解室;将立案、上诉的百姓送入立案大厅,由立案庭法官负责接待;将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百姓引入专门的接待室,由值班的正副庭长答疑……
金碑银碑不如百姓的口碑,你说好他说好不如百姓说声好。通过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一系列微妙的变化悄然发生——百姓与法官的心贴近了,感情容易沟通了,庭审气氛融洽了,做起调解工作游刃有余了,群众对法院的裁判结果更加认同了……全市法院的审判质量及效率也随之发生了跨越性的提升,一审裁判正确率升至99.1%,一审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升至93.5%,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率降至1.6%。
周到的诉讼服务让百姓告别告状难
“司法便民,就要从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落实无缝隙的便民司法举措。”肖凤鸣院长这样要求全院干警。
王芳是一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2008年,丈夫被车撞伤。因为涉及到索赔问题,无奈下王芳只得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然而,对法律一无所知的她,却一片茫然。
面对困惑无助的王芳,前进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热情地为其进行了举证指导,细心地告诉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又在王芳填写了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的格式化诉状后,为其办理了武汉司法鉴定申请和邮寄送达手续。在法官的热心帮助与指导下,最终,王芳终于如愿拿到了索赔款。拿到索赔款那一刻,王芳流着泪说道:“原以为法院的门槛高不可攀,现在才知道自己曾经的想法多么幼稚,只有依障法律手段,才能保证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为了切实解决百姓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简化群众的诉讼程序,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规定:全市两级法院必须设有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各个窗口都要设有专职接待人员。其中,诉讼事务接待窗口负责代收诉讼材料,协助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情况,并负责当事人与各业务庭进行联系及工作衔接;庭前服务窗口负责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公示催告、支付令;对外事务窗口负责委托评估、拍卖、鉴定,调查取证;司法专邮窗口负责将法院应依法送达的法律文书,及时准确的进行投递。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的设立,使群众彻底摆脱了“告状难”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