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共有25个人民法庭,负责3.27万平方公里辖区内的案件审理工作。为更进一步方便群众的诉讼需求,法庭提出了“涉农诉讼不出乡”的工作思路。在每个法庭分别配备了专职的立案法官,对涉农案件进行诉讼指导,并利用农业银行网点众多的优势,允许农民通过银行网点在当地缴纳诉讼费,然后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手段与法院立案庭取得联系进行远程立案,真正实现了农民诉讼立案、交费、提起上诉等一系列手续,均可在当地办理的目标。
对于个别案件,基层法庭还通过“特案特办”的方式,真正将便利送到百姓家中。
桦川县新城镇马凤海是一名盲人,2009年3月,老马因同村的齐某欠债钱不还,打电话到法庭寻求帮助,当法庭立案法官王振军得知马凤海行动不便的情况后,立即驱车前往马凤海的住处,对他的诉求作了笔录,并收集证据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
此外,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开创的“巡回审理”方式,也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宁愿我辛苦,也不让当事人忙碌奔波”,这是佳木斯中院法官们的共同选择。
荆老汉年过七旬,住在距抚远县辖区内最近的乡镇还有50公里的永丰村。30年前,荆老汉的妻子带着三个子女嫁到荆家,30年来,荆老汉含辛茹苦地将三个子女相继抚养长大。
今年,年迈的荆老汉因患风湿病卧床不起,妻子却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决定离开荆老汉,看着妻子绝决的表情,荆老汉将心一横,同意了妻子的离婚请求,无奈自己却没有办法与妻子到法院办理离婚。
面对这一难题,辖区抚远法院推出的“巡回审理”方式,发挥了独到的长处——法官驱车百余公里,亲自前往荆老汉所居村庄,将携带的国徽挂在村委会的墙上就地开庭,把法庭搬到行动不便的荆老汉家门前,为荆老汉现场办理了离婚。“庭审”结束后,法官又苦口婆心地说服了荆老汉的三个儿女对荆老汉给付赡养费,为荆老汉免除了晚年生活没有保障的后顾之忧。
为了最大程度上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在非法庭驻地的乡镇、中心村屯设立了132个巡回审判点,各个巡回审判点都达到了“五有”标准,即有固定的审判场所、有审判桌椅、有联系电话、有联络员、有统一标牌、有工作图版。巡回审判实行流动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一年来来,全市25个人民法庭共审理案件6536件,其中1219件案件是在巡回审判点进行开庭审理并宣判、调解的。
速裁速决——公正基础上的高效
离异的赵女士利用假期返乡,回来的目的就是将儿子接到外地上学并与自己一起生活。虽然征得了前夫的同意,但没有相应的法律手续还是让她惴惴不安。
虽然赵女士认为“只要走法律程序就会很麻烦”,但她还是领着儿子来到曾为自己和前夫办理离婚的东风区法院,想咨询如何办理抚养权手续。在这里,赵女士得到了令她意想不到的答案——在该院立案庭速裁组,法官一边指导她提交变更抚养权诉状,一边给孩子做笔录,同时电话通知她的前夫来到法院。不出半个小时,赵女士就接到盖着鲜红印章的民事调解书。
近年来,基层法院的民事受案数处逐年攀升状态,与有限的审判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城市快节奏的生活也使一些当事人想尽快了解官司。受这些因素影响,佳木斯法院将改革的目光投向了“速裁程序”,在基层法院建立速裁合议庭,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民事民商案件,由速裁法官及时解决纠纷。
“速裁”审理方式的推出,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间,最多时,一个速裁法官一天可以办理六起民事纠纷案件。一年来,全市法院通过“速裁”的方式,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四百件,无一上诉、申诉。
此外,为最大限度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负担,中级法院的法官们还经常带着案件下基层,对案件进行二审开庭和调解。法官们每次下基层办案,往往都带着十多个案件,“十个案子办下来,千余公里走出去。”成了法官们的真实工作写照。
少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多了乡里乡亲在旁撮合,很多针尖对麦芒的案件就在田间地头、老乡炕头、乡间村头解决了。近一年来,佳木斯中级法院受理的二审民事案件调解率达36%,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8个百分点。虽然下基层办案使法官们的工作更加辛苦,但他们还是笑着说,“看到案件圆满解决,我们愿意当这个‘三头法官’。”
一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5915件,调撤率70.7%,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行政和解率达35.9%,执行和解及自动履行率达58.5%,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特事特办惠及困难群众
今年的农历腊月十九,50余名农民工到桦南县政府上访称,他们在鹤大高速公路从事护坡水沟施工,但是该工程层层分包、转包,最后由无资质的曾某与农民工代表签订了劳务协议,然而工程结束后,曾某却举家外出,下落不明。眼看自己的血汗钱无从着落,民工们的情绪渐渐激动起来。当听说这一情况后,法官们立即赶到桦南县政府,当场向农民工承诺,免收诉讼费受理案件,并在第一时间传唤承包人、转包人、分包人,向他们晓以利害,明法析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50多名农民工拿着工资欣喜地返乡过年。
让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是全市法院的庄重承诺,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确定十二类当事人、六种情形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一年来全市法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收、减收诉讼费79万元,涉及案件260余件。
让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实现,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中级法院把清结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赔偿款、工资款、抚养费、赡养费作为重点,截至目前,全市有财产可供执行的622件积案已全部执结;涉及特殊主体、特困群体、重复信访等重点案件681件业已全部执结,清积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推出以教育感化手段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在庭审过程中引入心理辅导机制、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庭审辅助证据、扩大非监禁刑适用范围、落实社区矫正措施,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审判,建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开设“周末法庭”、“假日法庭”,在诉讼中尽量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业,将诉讼活动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首创协调指定代理制度,对不具备诉讼常识,需要律师代理诉讼且经济困难,无力雇用律师的当事人,由法院出面协调律师协会委托律师无偿代理参加再审诉讼;
——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赔偿到位率达65%以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
回眸来路,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走出了一条布满闪光足迹的辉煌之路。一年来,全市法院共获得国家级和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04项。
展望前方,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必将继续以一颗满怀亲民、为民的赤诚之心,为一方百姓的幸福、和谐保驾护航,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