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黄强与焦玲(化名)同居,2003年生下黄亮。同时查明,黄强此前已婚并育有两个女儿,因黄亮是非婚生子,黄强认为其是否亲生不明,一直没履行抚养义务。
今年8月30日,经武汉亲子鉴定,黄强和黄亮确是亲生父子关系。法院判决,黄强每月需给付黄亮生活费600元,并承担其医疗费、教育费的50%,直到黄亮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