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截至2008年12月,全市10家
武汉司法鉴定所去年共接受各类委托鉴定案件2082宗,均被有关单位和当事人采用,鉴定采信率100%。
据悉,在去年接受的委托鉴定中,公检法机关委托284件,占13%;律师所委托30件,占1.4%;企事业单位委托560件,占27%;个人委托1035件,占49%;其他委托的173件,占8.3%。
据介绍,我市共有10家
武汉司法鉴定机构,93名司法鉴定人。据不完全统计,仅“广东埠湖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广东公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去年为法援群众和弱势群体共减免鉴定费用达7000多元。去年“5.12”大地震后,我市“广东明正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不计任何报酬,对漩口镇5幢10000多平方米的危房建筑进行了工程质量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