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怒将女童生母告上法庭,要求将女童归其生母抚养,并向其索要经济赔偿16万元。近日,通州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许先生与被告陈女士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于2005年生育一女小美。因办理户口登记的需要,原、被告于2010年在怀柔区法院达成民事调解书,非婚生女小美由原告抚养。
后原告在办理户口登记过程中,派出所要求提供武汉亲子鉴定证明,而随后的武汉DNA武汉亲子鉴定则显示,小美并非原告亲生。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