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过保健品市场神话的“昂立1号”创始人兰先德终于再次露面了,不过是在法庭上。
在被刑事拘留将近一年半以后,4日,身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大昂立”,600530.SH)原副董事长兼总裁的他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出庭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案件与保健品无关,都是起源于2002年初涉足的房地产业。
犯错还是犯罪?
兰先德被检方指控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4750余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71万余元,挪用公款9000万元。
与他同时走上被告席的是他的两名老同事,一为同期担任交大昂立副总裁的范小兵,他被控伙同兰先德受贿1750万元和挪用公款5500万元归个人使用;另一被告人叶文良则于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间任交大昂立副总裁,被控伙同兰先德贪污4750万元和挪用公款3500万元归个人使用。
不过,法庭上兰先德对三项指控都予以否认,在本文截稿时,庭审只进行到对兰先德所涉案情的法庭调查阶段,还没有涉及后两人。兰先德的辩护律师陶武平也坦言案件复杂,争议颇多。据了解,在本案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曾将案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退回补充侦查二次。
虽然羁押将近一年半,但是兰先德在庭上的发言依然声音洪亮,甚至有点气势逼人。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他首先对自己被指控的贪污罪进行辩护。尽管自认为无罪,他也承认自己在担任上市公司老总有不称职的地方,但他强调这是有错误,有一个学习改正的过程。
而根据检方指控,2002年,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以人民币6804万余元的价格,将下属企业上海茸北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下称“茸北房产”,后更名为“昂立地产”)转让给交大昂立及叶文良等11名自然人。由于约定转让时以剥离资产6153万元的方式进行,因此使得茸北房产净资产降至650万余元。转让后,交大昂立在茸北房产中持股80%,11名自然人持股20%。
然而,主要问题出在2003年1月茸北房产拟增资扩股上。检方指控兰先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叶文良,未经交大昂立董事会讨论,擅自决定交大昂立放弃增资权,增资800万元全部由自然人股东认购。交大昂立持股比例因此降至48%。后来,兰先德向交大昂立董事会报告时,继续故意隐瞒茸北房产资产增值的情况,使董事会追认同意放弃增资权的决定。
而此后的几年,正是上海房地产红火发展的时期。经评估,茸北房产截至200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48亿余元,交大昂立因放弃增资权实际被侵吞资产为4753万余元。兰先德和叶文良从中各占有685万余元。
当时,做惯了保健品的交大昂立从来没有做过房产,虽然保健品市场方兴未艾,敏锐的兰先德也在谋求转型,于是选择了房地产行业,但是他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这些指控并不属实,我没有隐瞒资产,放弃增资权也不是个人决定。”兰先德认为收购茸北房产主要是看重其手上的三块地,当时按照每亩50万元的价格买下还显得偏高,其总资产怎么可能迅速增至近1.5亿元呢?当时松江的房地产要到2003年下半年才随着大上海的房产大势涨起来。
“2002年在年报上,我还强烈恳求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在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下,尽量不要体现房产公司亏损的状况。”兰先德这样说,他希望能够有一个面子上好看的年报,这样有利于开拓新产业的班子稳定。不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爱莫能助,综合这两方面意见,兰先德认为自己根本就不存在隐瞒资产增值的问题。何况他已经被交大昂立的董事会授予了2000万元以内投资自行决定的权限,故而兰先德认为自己的做法并未违法。
想富但怕露富
上世纪80年代末,兰先德和同事一起发现了一种有益的菌株,这就是后来人们所熟悉的“昂立1号”口服液的主要成分,在当时为了把这个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推向市场,兰先德选择了下海经商。
在上海交大这块金字招牌下,兰先德很快成为保健品领域的佼佼者。而随着产业的发展,兰先德也想从事新的领域。在1998年就认识的老朋友——上海市捷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捷捷置业”)总经理朱敏的游说下,兰先德在投资茸北房产后,又开始了新的谋划,而这也为他日后走上被告席埋下伏笔。
2003年,朱敏找到兰先德,提出想与交大昂立合作开发宝山区杨行商业地块的意向。兰先德也觉得朱敏的游说让他对房地产有了灵感,遂让负责房产和投资的范小兵、叶文良与朱敏商量,后来达成约定:朱敏将其所持捷捷置业50%股份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转让给兰先德、范小兵,该部分股份隐匿于范小兵的姐夫陈某名下。对此,兰先德解释匿名是为了避免露富,以免被犯罪分子盯上进行绑架之类。而他也自称赚了钱也鲜有其他奢华消费,主要都留在自己参股的公司里。
不过,最初获得这一半的股份,兰先德和范小兵都没有花自己的钱,兰先德坦言都是借款注资,验资过后,又还款了。而且兰先德自称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借了谁的钱,也没有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也不知道具体何时归还这借款。他说都是范小兵在操作。
而最初的匿名参股行动里没有叶文良,兰先德在庭上表示对他有点不公平,所以还想道歉,因为两人有点耍滑头,没让他知道。也在后来,被蒙在鼓里的叶文良得知部分真相后也要求参股,在转账440万元后,他与前两人共享20%的股权。
如此安排之后,朱敏和兰先德展开了合作,由茸北房产参与投标,交大昂立及下属公司负责提供开发资金,朱敏负责投标及后续事宜。事后,他们果然获得杨行商业地块的开发权。
检方指控,兰先德此后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范小兵,将交大昂立下属的诺德公司5500万元资金借给捷捷置业用于地块开发。一年后捷捷置业归还了诺德公司本金及利息。此后,朱敏以分红、借款等名义支付了2568万元给兰先德等三人。兰先德伙同范小兵共同收受捷捷置业分红中未出资的30%股权部分,共计1571万余元,属受贿;将交大昂立下属的诺德公司5500万元资金借给捷捷置业用于地块开发,属挪用公款。
4000万的拖延术?
此外,检方还指控,2004年间,兰先德、叶文良参股的上海蓝鑫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蓝鑫公司”)以每股3.5元收购1000万股原属中山街道下属企业名下部分交大昂立法人股,由于蓝鑫公司无支付能力,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由交大昂立和昂立房产代付,后蓝鑫公司又将此笔款项归还给两家公司。检方认为,3500万元股权转让款也属挪用公款行为。
对此,法庭上的兰先德对于起诉书认定的受贿行为及其金额都不认同,他表示朱敏没有必要以30%的股份用来行贿,这种合作也不是为了帮助捷捷置业,也是为了让昂立房产有更多发展机会。对挪用5500万元资金一事他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为范小兵所为,在得知实情后还批评过他”,而对与后来涉嫌挪用3500万元,他认为并无此事。
兰先德回忆说,2004年,上海市中山街道领导为筹措资金,有意将下属企业上海茸北工贸实业总公司(下称“茸北工贸”,其目前为交大昂立排名第四的大股东,持股7.148%)转让掉交大昂立的法人股。交大昂立当时的董事长得知此事后让兰先德想办法阻止,以免影响公司的形象。
当时茸北工贸还放出风声要将股份卖给史玉柱等人,这是交大昂立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兰先德决心采取拖延战术,签订一个没有效力的转让合同,因为他认为实际签约的上海茸北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下称“茸北资产”)根本就无权处分茸北工贸的股份,此后也没有付钱给茸北工贸,对方也没来催。
而且,兰先德还认为,“法人股当时还无法流通,股红也相当低,当时蓝鑫公司没有钱也没有必要收购上述股份。”不过,到了2007年,双方才重新签订一个协议,每股4.56元,总价4000万元(其中近200万股在股权分置改革后抛售了,实际上只买了相当于800万股),也只是把日期落在2004年。“这样倒签日期只是方便了另一方好说话,免得背上国资流失的质疑。”兰先德这样说,不过他这时不再提签约的茸北资产的权限问题,而现在交大昂立的股价在7元左右。
据悉,此案原定5日继续审理,不过,在范小兵和叶文良的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期再审,届时将进入法庭质证和辩论阶段,如果进展顺利,不久将会宣判。另外,交大昂立方面也在等待,昨天的庭审也有该公司的人员在场旁听,一旦兰先德等人罪名确定,那么他们将积极追回损失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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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先德其人
兰先德出生于1957年,来自四川成都附近一个贫苦地区,后来考入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他在30岁时跳槽到了上海交大成为一名讲师。曾在化工部第八设计院、上海交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系等单位工作。作为交大昂立主要创始人之一,兰先后担任了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此前担任交大昂立总裁兼党委书记;兼任上海诺德生物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三元昂立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位。此外,他还担任中国青年科技工作协会副会长、中国保健品协会副会长等职,并获得过团中央全国青联和科技部颁发的“中国优秀青年科技创业奖”、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