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
武汉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第二胎子女须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二胎以上(包括二胎)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武汉亲子鉴定书。如为原配夫妻所生育的二胎,提供一胎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胎如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残疾证的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医院病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