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男方要做武汉亲子鉴定
8分钟速配,让一对青年男女闪婚,产下一子后,双方闪婚闹上法庭,男方要求给儿子做武汉亲子鉴定,否则不出抚养费,但遭女方拒绝。近日,该案通过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决。
2006年12月,王民和韩苹,在一次8分钟速配交友会上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坠入情网,并于第二年结婚。同年10月,韩苹产下一子。婚后,韩苹和丈夫王民并没有在一起生活,因性格不合,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夫妻俩感情破裂。
去年3月,韩苹提出离婚,但法院不准予。2008年11月,王民提出离婚,理由是,婚后韩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未共同生活,婚姻有名无实。
2008年12月15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审理发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准予同意其离婚。在法庭上,关于王民和韩苹儿子东东的抚养问题,王民提出,“出抚养费可以,但必须做亲子鉴定,儿子是不是我的还不一定。”但法庭上,韩苹拒绝亲子鉴定。
而法院认为,鉴定关系涉及当事人隐私,须当事人同意,而东东是在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应推定为婚生子。王民每月应负担东东抚养费300元。(文中当事人均化名)